离1231越来越近,上头催得紧,别人也忙得很。
我不爱以伦理道德来讨论职业行为。我的观点是,职业行为有职业道德。只是,职业道德和伦理道德的关系,是另一个问题。而职业道德和职业之间的逻辑关系,才是可以讨论的、值得讨论的。基本上,我是认为职业决定了职业道德的基准。比如,杀手的职业觉得了他的职业道德就是,拿钱、灭人、闭嘴。至于这种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关系,那是另一回事。同时,也因为,这种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冲突、正面的和几乎不可调和的矛盾,使这种职业成为不正当。
知道我想说什么吗?不知道?不知道就好。
知道了,只能说明,你和我一样不正常……
一天晚上,O到1点多,然后躺床上,和雪梨讨论工作和存在的意义:在结论既定和先验的情况下,过程存在的必要性、意义和目的。
讨论,自然是没有什么结果的,不过加重了我们的黑眼圈而已。只是,思考是值得鼓励的,情绪也需要出口。虽然日子照旧,但总归完好地活着。这是值得庆幸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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